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

點燈有罪

一群非法的民眾,可以在官差眼底下,以種族性言詞恐嚇及威脅合法的主辦單位,甚至可以在官爺的護駕下闖入會場,迫使主辦單位中止合法座談會。另外當有人發出損害本身利益的意見時,讓那些在檢討大專法令時認為頭腦還不成熟的大專生可以浩浩蕩蕩的遊行至大臣官府前抗議。可是當敵營欲舉行集會時,可以犧牲小市民的時間或金錢,甚至造成交通大阻塞也在所不惜,只是為了阻止一個電話簡訊所流傳的虛擬集會。這種以雙重標準執法的態度,果然沒有浪費了官字兩把口的權益。
可以想像的是這類雙重標準是建立在官爺的單方面利益身上,當那些不符合官爺利益的聲音產生時,官爺就乘機利用非官方的勢力來進行圍堵或制止,這可以從官差暗中護航非法遊行人士可知,堂堂英明神武的官差可以阻止上萬人的集會,可是却阻擋不了區區兩百人的闖關。並且在事後還振振有詞的表示,敏感課題不可以公開討論,甚至恫言以惡法對付質疑其權益等相關人士。尤其是在黨選日期越迫近,更有越多極端言論發表的敏感時期,從來沒有一位自家人因為發表極端言論而受到懲罰。這種自家人可以放火,但是不讓它人提議點燈的行為(還沒有點燈,只是提議而已),在這類默許下,慢性培養了以非法手段破壞合法座談或言論的惡質文化,讓民眾產生對政府的渺視,對政府的威望造成極大破壞。
諷刺的是,凡是有威脅官爺的示威活動,不管是千人或萬人的赴會,都未能讓官爺屈服,而且不時有遭受官差阻撓的情況出現。而官爺則表示示威不是我國文化,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讓人感慨:《同一個世界,真的是只準有和他同一個夢想出現,如果誰有異夢,那就是滔天大罪,當誅九族,祸延祖宗十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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