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9日 星期三

葵花寶典

小醫生今日表示:醫學證實一些強姦慣犯是因性欲過盛而犯案,毫無悔改之心,所以在實際或邏輯上,利用閹割做為刑罰是可行的。因為強姦慣犯不能以無法控制欲望作為藉口,更不能利用男性先天的強勢來傷害弱者的女人。閹割手術可以通過手術永久性閹割或以化學藥物減少慣犯的性荷爾蒙來進行臨時性閹割。
在人道立場上,閹割是違反人權;站在法律角度上,閹割是一勞永逸方式。英雌所見略同,相信以女性的角度來看,贊同的絕對佔大數,只是慣犯在被閹割後的心理是否存在不平衡現象,或許會在苦練葵花寶典後採取更激烈方式來報復?按照慣犯否被處宮刑的邏輯,那麼對小偷慣犯不妨也可考慮斷肢法,相信到時義肢行業必是財源滾滾,為國家創造另類行業也算是種貢獻。
其實引刀去勢的刑罰太過違反人權,而且萬一錯判就難以有再挽回餘地;所以主張利用化學藥物來替代服刑,法官可以判定慣犯暫時中止性功能時日,再以抗男性荷爾蒙藥物控制其遭閹割時間,但到了刑滿日,停止藥物就可恢愎。又或者可以讓慣犯自行選擇坐牢或服藥。
個人比較贊同某位大人物的偉論,那就是恢愎一夫多妻制可以減少強姦案。又或者像小醫生之前的論調,妻子應該打扮性感留住丈夫的心或是在妻子同意下,丈夫可以在外偷吃(錯了,是光明正大的吃),就算拍成光碟也沒關係。也許是我很傻很天真,才會期待有那麼一天!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