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泥人過江

乘着夜黑風高之際,駕駛金戈鐡馬橫行,百多位年少氣盛暴走族圍獵四隻獵物。這四隻不時時務的獵物竟然膽敢在暴走族面前高速行駛,沒有放慢速度致敬,甚至行軍禮,孰不可忍也。年少就意味着無知,無知之徒也因身無他文,所以順手牵走四隻獵物的財物。按照國內性感美女容易讓人起非份之想、拿手提袋易招人擄奪的邏輯,身懷巨款者應有過失,誰叫您有錢讓人搶?所以周遭雖然有差大爺,但是差爺深明此理,袖手旁觀無錯。同時也顯示差爺有勇有謀,好漢不吃眼前虧,人力不足之際,明哲保身方為上上之策。況且這些暴走族一來因為城市無娛樂之處,出來兜兜風而已。二來兔死狐傷、怒火填膺,也該讓他們有發泄的地方。三來之前有某政黨有意招收此等英雄入門,所以不可輕易得罪這些未來棟樑.。
另一方面,一群知識份子在公民中心非法集會,差爺為了社會安寧,逮補廿多位人士,當中更有行政官吏。身為知識份子應當飽讀詩書、深明家國大義,竟然以身試法,視國家法律如無物,沒有申請準證就集會,讓官老爺們膽戰心驚。所以雖然他們身在公民中心,但也沒有公民權力;雖然正高唱國歌,但也難逃法網。差爺英明神武,萬一有汪洋大盜之類,難道也可以躲在公民中心、也可以高唱國歌,差爺就應放他一馬乎?此時執法正顯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兩個不同的待遇,正說明了:“差爺本是一團泥,張牙舞爪好人欺;偶爾化身泥菩薩,不陪惡人過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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