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玩火自焚

孩子您從小時就了了,只要大人不允許的危險動作,您決不會出軌。因此,在看到一群不聽話的野孩子們在玩蠟蠋,您感到非常感慨,於是放狗驅散這些不懂事的小孩。但是也請您別太介意,畢竟他們不知道玩蠟蠋是危險的,只有您心知肚明,假如一不小心,玩蠟蠋可以造成多大的損失。雖然您再三告誡,玩火會有意外傷害,輕則灼傷、或是財物損失,嚴重的話,隨時閙出人命。而且點蠟蠋這個動作,會影響他人心理產生恐懼感,破壞社會安寧。偏偏有些野孩子就一直在大門口聚會點蠟蠋嬉樂,為了自己與他人的著想,在不得已情況下,只好使用非常手段。這完全是為了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為了千秋大業,個人的身外聲譽只能捨棄了。
其實媽媽瞭解您不是因為野孩子的聚會而動用獵狗驅逐,如果是這樣,那些馬路英雄早就身陷囚籠了,怎麼還會在午夜遊盪街頭?尤其是前些時候,有一群人抬棺玩耍,孩子您就不曾干涉。因為他們沒有點蠟蠋玩火,加上抬棺與抬官同音,有升官發財的意味,如同慶賀孩子您升官就任,如此懂得大體,所以您特別網開一面,別有人情味。
媽媽清楚您的為人處事,所以媽媽生日時也不敢點蠟蠋慶祝,只是插上蠟蠋意思一下。就算是孩子您的大壽,媽媽也不敢送蛋糕,惟恐孩子您誤會媽媽另有涵意,送媽媽到有免費食物供應的場所貽養天年。媽媽只是有點擔心,孩子您將要登長城稱好漢,當眺望北方,彎弓射大鵰,風吹草低見牛羊之餘,會不會觸景傷情,此情只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1 則留言:

幸运猪 提到...

蜡烛乃危险武器,和非法拥有军火同罪,
拥有者一律逮捕,除了c4.